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南海区桂城街道平北东、西区工业区改造项目(一期)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实施南海区桂城街道平北东、西区工业区改造项目(一期),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北社区平北经济联合社申请将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北社区夏平路以北、新胜路以西,改造项目范围内总用地面积2.0072公顷(20071.66平方米,折合30.108亩,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下同)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面积、位置和范围
拟征收土地面积为2.0072公顷(20071.66平方米,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北社区,具体范围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北社区夏平路以北、新胜路以西(具体以征地红线为准,具体位置详见附件1)。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北社区平北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2.0072公顷(20071.66平方米,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全部为建设用地。
三、补偿安置方式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北社区平北经济联合社成员代表会议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2.0072公顷(20071.66平方米,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集体建设用地由政府征为国有建设用地。
本项目采取政府与市场合作改造模式,在完成地上建(构)筑物拆迁和土地平整后,拟采取挂账收储方式由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收回土地后以公开招拍挂方式进行出让,原土地权属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北社区平北经济联合社)通过享受土地出让收益补偿分配政策方式获得货币补偿,获得土地出让收益补偿后按协商比例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对原土地权属人进行补偿安置,集体用地在土地收储前不由政府实际支付补偿、不办理社保审核和不安排留用地。(原土地权属人之间的改造收益分配按照《平北东、西区工业区改造项目土地前期整理方案》执行)。报批范围内的公益性用地均为按政策要求无偿提供的公益性用地,原土地权属人无偿移交给政府,政府不需支付补偿。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公告事项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需要申请听证的,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佛山市南海区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五、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向桂城街道办事处咨询有关事项(咨询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10号,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757-81289357)。
六、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生产生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上抢建、加建的建(构)筑物,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24日(共30日)。
特此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